韓劇 幽靈 第19-20集劇情線上看(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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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集
    在趙載敏的審判會上,樸奇永突然出現,並以「金宇炫」的身份指證殺害南尚元的真兇是趙賢敏。現場為這一變故弄得慌亂起來,法官經過商討後決定暫時休庭,等過幾日再重新審判。眾人正準備離開法庭,權隊長又帶著人進來,以合謀殺害南尚元的名義將樸奇永帶走。樸奇永敢於指證趙賢敏,說明他早已做好最壞的打算,幸而現在趙賢敏的假相已經被揭破,剩下的便是盡早找到證據。

  趙賢敏現在恨極了樸奇永,但是他自信自己做事天衣無縫,根本不會留下一絲證據,而被抓走的「大哥組」也不會將他供出來,所以他根本不將樸奇永看在眼裡。但他沒想到的是,樸奇永早已做好了萬全的準備,現在只等公判日的到來,到時將證據拿出就可以了。至於他是如何找到證據的,那還要從兩天前說起。

  兩天前,權隊長和江美借野營的名義把卞尚雨和李泰均帶到郊外,現在的警局,他們唯一相信的就是這兩人。在郊外他們見到了預藏在這裡的「金宇炫」,並得知「金宇炫」的真實身份。兩人得知事情的全部經過後,決定幫助樸奇永找到真兇。樸奇永告訴他們唯一的方法便是找回那個從全宰旭局長手中失蹤的調查報告書,而關鍵人物就是申景修局長,因為當初金宇炫曾將報告書拿給申景修簽字。於是李泰均根據樸奇永他們的講述重新製作了一份關於世強集團趙賢敏的報告書,又在「大哥組」的電腦裡找到了其他的證據,然後逼迫申景修簽字。原來當初世強集團給每個證人都分了20億,但是金錫俊並沒有收到這筆錢,當時任職搜查科科長的申景修將這筆錢私吞,並將金錫俊推向風口浪尖。面對這樣有力的證據,申景修只得乖乖簽上字。

  就在權隊長和李泰均忙著整理報告書的時候,樸奇永帶著江美、卞尚雨重新調查申孝靜的案子。這一調查倒真的發現了線索,原來申孝靜曾將自己的數碼相機送個一個網友,而她的手機在案發時被送去維修廠,卞尚雨又想起之前在申孝靜家發現世強電子的手機盒,猜測申孝靜可能有兩個手機。這下三人有了新線索,分別調查後發現南尚元死亡當天,申孝靜曾給世強電子拍過手機廣告,而她手中的世強手機就是那時候得到的,當時申孝靜還很喜歡那個手機,並帶著手機去參加一個約會。江美立刻去找申孝靜的母親,卻得知申孝靜的姐姐把她的遺物都燒掉了。

  公判日終於到了,樸奇永抓住趙賢敏不想輸的心理,為他設下一個大圈套。他猜到趙賢敏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一定會找檢察院的人作證,而自己手中根本沒有任何證據來指證他,唯一的證人「金宇炫」卻是污點警察。在這樣的情況下,他精心設下圈套,只要趙賢敏找檢察院的人作證,他的計劃就成功了一半。

  開庭後,法官要求這次的審判採用分離證人式(雙方證人分開審問),趙賢敏只得先離開法庭。與此同時,那卷修飾過的錄影帶被送到法庭作為物證,樸奇永承認案發當天自己和趙賢敏都在現場,趙賢敏的律師緊跟著問他當時為何不阻止犯罪,樸奇永便說自己在一年前發現SAFE-TECH製造的軟件有問題,便故意接近趙賢敏搜集證據,在這期間無意間參與了南尚元案件。

  輪到趙賢敏被問話時,他對於一切問題都答「不知道」,並極力撇清自己和金宇炫的關係。趙載敏的律師拿出那份至關重要的調查報告書,並找來申景修證明報告書的真偽。申景修的出現讓趙賢敏很惱火,但在法庭上他沒辦法同申景修說話,只能不斷地向他使眼色。奇熱劇網律師拿出那份報告書讓申景修辨真偽,申景修知道自己被設計了,但報告書上的簽名又的確是屬於他的。想起權隊長威脅他的話,申景修只得承認自己的簽名,並指證趙賢敏殺害南尚元的事實。

  眼看一切就要塵埃落定,這時趙賢敏的律師又要求提審一名證人,那就是具研珠記者。具研珠說自己正在追蹤一篇關於哈迪斯的報導,並說在調查中發現了奇怪的地方。她指出工廠爆炸當晚,樸奇永曾用金宇炫的身份證潛入警察局,而爆炸後,警察是根據傷者身上的身份證來確認身份的,但當時傷者被炸得面目全非,所以她懷疑金宇炫和樸奇永被換掉身份。律師立刻要求對「金宇炫」做DNA檢查,以防止現有證人作偽證的可能。

  休庭期間,權隊長為DNA檢驗的事苦惱不已,勝研突然來找他,詢問樸奇永的真實身份,權隊長卻不講實話。等重新開庭後,「金宇炫」的身份成為案件的關鍵,得知自己要做DNA,樸奇永也很緊張。就在他猶豫不決的時候,趙載敏的律師要求法官撤回做DNA的建議,因為他準備提起新的證據。

  等趙賢敏被帶到證人席上後,律師又一次問他案發當天是否與南尚元在一起,趙賢敏果斷的否認。律師冷靜地拿出江美剛剛找到的證據,也就是申孝靜所拍攝的案發視頻。視頻中清晰地展現出趙賢敏的臉,這下他再也無法為自己狡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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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集
    趙賢敏會長在警察廳的調查室接受調查,但此時還沒有發佈逮捕令,但趙賢敏還是不承認他自己所犯下的罪過,令瘋牛非常抓狂。搜查令下發,世強集團公司被調查,而此時所有的殺毒軟件數據已被刪除,南尚元被殺害的證據也沒有了下落。

  最後柳江美在申孝靜的手機中找到證據,趙賢敏在得知真相後跳樓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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